2025年人工智能法:全面法律框架与实施路径

2025 年 12 月 10 日标志着越南立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在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上,国会正式表决通过了 《人工智能法》(AI Law),赞成率高达 90.70%。 随着该法律的颁布,越南成为全球少数拥有专门且全面的人工智能法律框架的国家之一,与欧盟等先进地区并肩前行。

2025 年《人工智能法》秉承 “管理以促进发展” 的理念,不仅旨在控制潜在风险,还致力于为越南企业掌握核心技术和提升国家竞争力创造强有力的法律“发射台”。 本文将深度解析法律条款及其对参与 AI 市场组织和个人的直接影响。


1. 法律定义体系:构建 AI 统一话语体系

2025 年《人工智能法》在 第 3 条 中确立了统一的法律定义框架,有助于消除执法过程中的技术壁垒:

  • 人工智能 (AI): 指通过电子方式执行人类智能能力,包括学习、推理、感知、判断和自然语言理解。

  • 人工智能系统: 指基于机器的系统,旨在以不同的自主程度执行 AI 能力,具有部署后自我适应的能力,并根据既定目标从输入数据中推理并产生可能影响物理或虚拟环境的预测、内容、建议或决策。

  • 五大核心主体界定:

    • 开发者 (Developer): 进行设计、构建、训练、测试或优化 AI 模型或系统的组织或个人。

    • 提供者 (Provider): 将 AI 系统投入市场或以自身品牌投入使用的组织或个人。

    • 部署者 (Deployer): 在职业、商业活动或提供服务过程中使用其控制范围内的 AI 系统的组织、个人或国家机构。

    • 使用者 (User): 直接与 AI 系统交互或使用其输出结果的组织或个人。

    • 受影响者 (Affected Person): 因 AI 系统的部署或输出结果而导致其合法权益、生命健康、财产或声誉受到直接或间接影响的组织或个人。

明确这些角色是事故发生时确定民事责任和赔偿义务的法律依据。


2. 治理哲学:以人为本与 AI 伦理

该法律在 第 4 条 中明确规定,所有 AI 研究和应用活动必须以人为中心。 AI 被视为辅助工具,不能取代人类的权限和责任。

AI 运行的黄金原则:

  • 维持人类控制: 确保人类对 AI 系统的所有重要决策和行为具有控制权和干预能力。

  • 公正与透明: AI 必须确保公平、透明、无偏见、无歧视,并符合越南的道德标准和文化价值。

  • 国家 AI 伦理框架(第 26 条): 科学技术部部长将颁发该框架,作为设计、开发和应用安全、可靠且负责任的 AI 系统的导向。

  • 绿色 AI: 鼓励开发和应用高效利用能源、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 AI 技术。


3. 风险分类:智能化与灵活的管理模式

越南并未采取极端禁令,而是选择了基于风险等级的分类管理模式。 根据 第 9 条,AI 系统分为三个主要风险等级:

3.1 高风险 AI 系统

  • 定义: 可能对生命健康、合法权益、国家安全或公共利益造成显著损害的系统。

  • 提供者义务(第 13、14 条):

    • 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合规评估并获得认证。

    • 建立并维持风险管理和数据治理措施。

    • 保留技术档案和运行日志以备审计。

    • 确保人类监督和干预能力。

3.2 中风险 AI 系统

  • 定义: 可能误导或操控用户,尤其是涉及 AI 生成内容或直接交互的系统。

  • 义务(第 11、15 条): 重点在于透明度责任,并在监管机构要求时解释系统的使用目的和运行原理。

3.3 低风险 AI 系统

  • 定义: 简单的辅助系统,社会影响较小。

  • 义务: 鼓励自愿遵守技术标准,不为企业增加不必要的行政负担。


4. 透明度与 Deepfake 管控:数字内容时代的解决方案

针对深度伪造(Deepfake)内容的爆发,第 11 条 提出了具有“革命性”的透明度规定:

  • 机器可读标记: AI 生成的所有声音、图像、视频必须按照规定以机器可读格式进行标记。 这是一个防止 Deepfake 的重要方案。

  • 标注责任: 部署者向公众提供可能引起真实性混淆的 AI 内容时,必须明确通知并贴上标签,特别是模拟真人或真实事件的内容。

  • 艺术创作的灵活性: 对于电影或艺术作品,标签标注可以采用适当方式,以不阻碍作品展示和欣赏。


5. 严禁行为:法律“红线”

为了保护基本价值,第 7 条 列出了 AI 活动中的严禁行为:

  • 利用或篡夺 AI 系统进行违法行为或侵犯组织、个人的合法权益。

  • 开发或使用 AI 以欺骗、操纵人类认知或行为,造成严重损害。

  • 利用弱势群体(如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的弱点来损害其自身或他人。

  • 产生或传播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虚假内容。

  • 违反关于数据、个人信息保护、知识产权及网络安全的规定收集或处理数据。


6. 基础设施建设与国家 AI 主权

越南将 AI 基础设施确定为战略基础设施。 第三章 为建立国家内生能力铺平了道路:

  • 国家 AI 基础设施(第 16 条): 国家投资建设国家级 AI 计算中心,向初创企业和研究机构提供服务,以降低成本。

  • AI 服务数据库(第 17 条): 建立统一连接的共享数据库系统,优先发展越南语、少数民族语言及文化领域的数据集。

  • 掌握核心技术: 国家优先投资研究和掌握核心 AI 技术,如越南语大语言模型(LLM)、硬件及半导体技术,以增强国家在数字环境中的自主性。


7. 创新支持机制:对企业的重大优惠

2025 年《人工智能法》不仅有“管”,还提供了显著的优惠政策以促进市场发展:

  • 国家人工智能发展基金(第 22 条): 这是一个非营利性的国家预算外财务基金。 该基金采用特殊财务机制,接受科学技术创新中的风险。

  • AI 凭证机制 (AI Voucher)(第 25 条): 为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在利用计算基础设施、共享数据集或咨询服务时提供支持。

  • 监管沙盒 (Sandbox)(第 21 条): 为敏感 AI 解决方案设立受控测试机制,参与者在特定环境下可获得部分法律责任的免除或减轻。

  • 最高级别优惠: AI 领域的企业可享受关于科技、高新技术和投资法律规定的最高优惠待遇。


8. 赔偿责任与事故处理

第 29 条 确立了严格的赔偿机制,这是一个重要的新突破:

  • 取消按营收处罚: 规定必须全额赔偿损害,并采取停止提供服务等严厉制裁。

  • 无过错责任 (No-fault liability): 对于高风险 AI 系统,即使无过错,部署者也必须对受害者承担赔偿责任(除不可抗力或受害者故意造成的损害外)。 这旨在针对复杂的 AI 算法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

  • AI 一站式门户网站: 整个事故报告和处理过程均通过该平台进行,以便相关部门及时进行验证和引导。


9. 合规时间表:企业目前的行动建议

该法预计自 2026 年 3 月 1 日 起生效。 同时,第 35 条 为法律生效前已在运行的系统规定了过渡期:

  • 2027 年 9 月 1 日前(18 个月): 医疗、教育和金融领域的 AI 系统必须完成合规义务。

  • 2027 年 3 月 1 日前(12 个月): 其他领域的 AI 系统必须完成分类及透明度义务。

Trần & Trần 专家建议:

  1. 进行 AI 审计与分类: 确定企业的 AI 系统属于哪种风险等级(高、中或低)。

  2. 建立技术档案: 特别是高风险 AI 需准备安全评估报告,以备监管部门后检。

  3. 知识产权审查: 检查用于训练 AI 的数据源,确保不违反关于数据和版权的严禁行为。

  4. 实施标注机制: 开始为 AI 生成的产品建立识别和标注流程。


10. 结论

2025 年《人工智能法》是越南数字技术领域的“宪法”。 通过结合欧盟的“安全性”与日韩的“促进性”,该法律有望使越南成为一个 AI 自主国家,使技术在人类控制下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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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内容旨在根据 2025 年《人工智能法》文本提供法律分析信息。针对具体的商业模式,请直接联系 Trần & Trần 以获取深度专业咨询。